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龙腾御锦湾5、6#楼及郫都龙腾御锦城3-9#楼精装房
五金洁具采购
招标单位:成都吉兴和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时间:2022年6月7日至2022年6月15日
龙腾御锦湾5、6#楼精装房五金洁具采购
招 标 公 告
一、招标项目
龙腾御锦湾5、6#楼及郫都龙腾御锦城3-9#楼精装房五金洁具采购。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销售资质。
2、近3年已完成2个以上同等规模的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以中标或签订施工合同时间为时间依据)。
3、无不良履约信用记录,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市场禁入。
三、报价要求及付款方式
1、本次招标郫都项目总计544套精装房,龙泉项目总计753套精装房,各户型使用数量及产品规格详见汇总表,根据清单投标单位自行选定品牌、型号(投标时提供产品图册)。
2、按我方所提计划,和实际到场数量进行结算。(该价格为含全额税率13%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材料必须达到国家相关检验合格标准。
3、参与投标单位,除厂家外,均需提供厂家授权书。
4、付款方式:
(1)定金: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暂定总金额的10%作为定金;
(2)排产款:甲方确定排产计划后,支付对应部分总金额的20%排产款;
(3)提货款:货物备好,甲方提货前5个工作日支付当期应支付材料款的30%;
(4)到货款: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工地、验收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应结算总金额的37%;本次付款时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5)质保金:质保金3%,质保到期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集中交房之日起计算,质保期2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可在招标时间内,凭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文件领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贾科18782674017 张维17380158669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10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成都市龙泉驿区歇凉关路龙腾东麓城售楼部三楼会议室。
3、投标文件递交联系人:张维17380158669 贾科18782674017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成都吉兴和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6月7日
投标须知
序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招标人 | 名 称:成都吉兴和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龙泉驿区柏合歇凉关路888号 |
2 | 招标内容 | 龙腾御锦湾5、6#楼及郫都龙腾御锦城3-9#楼精装房五金洁具采购。 |
3 | 工期要求 | 具体供货以甲方通知为准。 |
4 | 质量要求 | 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要求。 |
5 | 投标人资格 | 1、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销售资质。 2、近3年已完成2个以上同等规模的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以中标或签订施工合同时间为时间依据)。 3、无不良履约信用记录,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市场禁入。 |
6 | 踏勘现场 | 由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联系人:张维17380158669 |
7 | 招标答疑 | 投标单位可在2022年6月9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单位将统一进行回复。 |
8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9 | 投标时间 | 2022年6月7日至2022年6月15日10时00分 |
10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副本各一份;投标文件U盘电子档一份。 |
11 | 投标有效期 | 2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12 | 封面要求 | 封面标题:龙腾御锦湾5、6#楼及郫都龙腾御锦城3-9#楼精装房五金洁具采购投标文件 招标单位:成都吉兴和投资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注明单位名称 投标时间:2022年6月15日 |
13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5000.00元(大写:五千元整);(打款凭据粘贴于投标文件袋背面) 账 户:成都吉兴和投资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农行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号:8341 0104 0025 395(如转不进来,账号前加22) 交纳方式:投标单位必须在递交标书之前,以转账方式交纳。对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将被招标人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转账时需明确备注所投项目。(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确认中标单位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则转为履约保证金。) |
14 | 履约保证金 | 招标方发布中标通知书后,中标方要缴纳暂定中标总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缴纳后与甲方签订合同。 |
15 | 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 成都市龙泉驿区歇凉关路龙腾东麓城售楼部三楼会议室 联系人:张维17380158669 |
16 | 报价方式 | 按招标公告相应要求 |
17 | 付款模式 | (1)定金: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暂定总金额的10%作为定金; (2)排产款:甲方确定排产计划后,支付对应部分总金额的20%排产款; (3)提货款:货物备好,甲方提货前5个工作日支付当期应支付材料款的30%; (4)到货款: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工地、验收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应结算总金额的37%;本次付款时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5)质保金:质保金3%,质保到期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集中交房之日起计算,质保期2年)。 |
18 | 开标时间 | 2022年6月15日10时00分 |
19 | 开标地点 | 成都市龙泉驿区歇凉关路龙腾东麓城售楼部三楼会议室 |
20 | 评标原则 | 合理低价中标,甲方可根据各项目实际情况分别确定中标单位 |
21 |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带回(不拆封),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第一部分:工程概况
龙腾御锦湾项目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柏合镇吉盛置业以东规划路以南,占地面积约177.43亩,建筑面积约74.8万平方。
第二部分: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和内容:
龙腾御锦湾5、6#楼及郫都龙腾御锦城3-9#楼精装房五金洁具采购。
第三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1、商务标文件组成:
1)投标函;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是法人代表具体经办可不填此表);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代表具体经办可不提供);
5)报价表;
6)企业的有效证件(主要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公司简介等);
7)最近三年在施工或完工的工程案例清单;
第四部分:报价须知
1、报价书根据市场行情和投标人自身情况进行报价。
2、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材料的制作、运输、检测、验收、措施、规费及税金等全部费用。
第五部分:投标费用
1、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包括考察)发生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均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招标单位不负任何责任。
第六部分:评标原则及处罚说明
1、在满足招标单位招标要求的前提下,合理低价中标。
2、以下情况视为无效标书条件,招标方有权对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1) 投标书未能按照规定包装密封;
2) 未能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的;
3)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未按规定填写或重要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或涂改未加盖公章的;
4) 《投标函》未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法人印章的;
5) 投标书逾期送达的;
6) 未按规定的投标要求进行报价的;
7)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8)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9)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10) 其它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或严重违例的。
3、施工要求
(1)签定施工合同后中标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用材,施工工艺进行施工。招标单位未做要求的,由中标单位自行按照国家及地方现行最新验收要求执行。
(2)若招标单位发现中标单位未按前述要求执行,有权采取没收履约保证金、扣除工程款、要求更换设备材料及追究违约责任等形式予以处罚。
第七部分:合同的签署
1、中标人应于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招标人处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投标人应仔细研究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定标确认造价后,双方将据此签订合同,招标人在未经投标人同意的前提下,有权将投标人的投标承诺等相关内容在合同中加以补充。
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拒绝与招标人在本标书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协议书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予以相应赔偿。
投 标 函
致:
根据你方 招标文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含税(13%)的总价: 元承包该工程的供货、安装、验收和保修。
投标人: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身份证号: )为委托代理人,代表我公司参加处理 招标事项,并签署相关投标文书和合同文件。
委托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